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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师范大学于1978年12月正式批复成立,1979年10月,为适应学校发展需要,新疆师范大学总务处应运而生。2000年5月,新疆师范大学将原隶属总务处的经营实体和服务机构,以及通过改革从学校其他单位分离出来的经营实体和服务机构组成后勤服务中心,对外称后勤集团。2007年初,根据自治区有关要求,取消新疆师范大学后勤集团称谓。后勤管理采用“甲乙方”(后勤管理处作为甲方代表学校与后勤服务中心签订后勤服务合同)的管理运行模式。2018年3月,根据学校发展的新情况、新要求,对内部机构进行了调整,将后勤管理处相关职能进行了拆分,由计财处作为后勤服务中心甲方,对后勤服务中心合同执行、财务运行情况进行监督。2023年12月,为进一步推进后勤服务中心综合改革,推行扁平化管理,做好师生的服务保障工作,将性质相同、业务相近的内设机构进行裁撤和合并,后勤服务中心内设机构从原来的19个部门撤并为12个部门。

目前,后勤服务中心为温泉、昆仑、文光三个校区两万余名各级各类师生员工提供后勤保障服务。内设12个部门,其中5个管理型部门(党政办公室、人事科、财务科、安全生产部、资产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中心事务处理、人员管理、财务管理、安全工作正常运行、各类物资采购及资产管理等;7个服务型部门(商业服务部、饮食服务部、水电服务部、学生社区服务部、校园服务部、车队、环境绿化服务部),主要负责商业网点的运营管理、广大师生餐饮服务、全校水电管理、学生宿舍保洁维修、正常教学保障、公共服务车辆调配、校园绿化、三坪苗木培植栽种等;代管3家法人公司(新疆师范大学学术交流中心宾馆、新疆师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新疆师范大学供热站),主要负责学校各类会议及学术交流的食宿服务、温泉、昆仑两校区家属区和援疆干部楼的物业管理服务、温泉、昆仑两校区校内和家属区及部分校外住户的热力供应等。

后勤服务中心始终按照学校党委工作思路,坚持为教学科研、师生员工、学校改革发展服务的宗旨,以改革促发展,以发展寻突破,以服务创效益,以创新求市场,以质量树形象,后勤改革发展不断取得新突破、新发展、新成效。先后获得国务院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全国高校后勤十年社会化改革先进院校、自治区高等学校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国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全国诚信经营奖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