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师范大学于1978年12月正式批复成立,1979年10月,为适应学校发展需要,新疆师范大学总务处应运而生。2000年5月,新疆师范大学将原隶属总务处的经营实体和服务机构,以及通过改革从学校其他单位分离出来的经营实体和服务机构组成后勤服务中心,对外称后勤集团。2007年初,根据自治区有关要求,取消新疆师范大学后勤集团称谓。后勤管理采用“甲乙方”(后勤管理处作为甲方代表学校与后勤服务中心签订后勤服务合同)的管理运行模式。2018年3月,根据学校发展的新情况、新要求,对内部机构进行了调整,将后勤管理处相关职能进行了拆分,由计财处作为后勤服务中心甲方,对后勤服务中心合同执行、财务运行情况进行监督。2023年12月,为进一步推进后勤服务中心综合改革,推行扁平化管理,做好师生的服务保障工作,将性质相同、业务相近的内设机构进行裁撤和合并,后勤服务中心内设机构从原来的19个部门撤并为12个部门。2024年9月,成立后勤综合服务中心,由原后勤服务中心、校医院、离退休职工管理服务中心合并而成,业务范围包括师生医疗保障、离退休职工服务保障、传统的后勤服务保障等领域,实现学校后勤服务保障业务全覆盖,服务保障管理体系的统一和服务保障团队的多元融合。 目前,后勤综合服务中心为温泉、昆仑两个校区三万余名师生提供后勤保障服务。内设14个部门,其中5个管理型部门(党政办公室、人事科、财务科、安全生产部、资产管理办公室);5个服务保障型部门(商业服务部、水电服务部、校园服务部、车队、环境绿化服务部);2个经营型部门,(饮食服务部、学生社区服务部);1个医疗保障型部门(新疆师范大学医院);1个离退休职工服务部门。 另外,后勤综合服务中心代管3家法人公司(新疆师范大学学术交流中心宾馆、新疆师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新疆师范大学供热站)。 后勤综合服务中心工作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统领,以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为保障,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体系建设和队伍建设为抓手,以服务为本为宗旨,以服务育人为理念,以综合服务为基础,以服务师生为出发点,持续推进落实后勤领域“十项”建设工程,紧紧围绕“为学校高质量发展提供高质量服务保障”这个核心,凝心聚力,攻坚克难,真抓实干,奋力推动后勤各项事业全面发展。 后勤综合服务中心整体发展目标是:服从学校建设发展大局,服务于学校“聚焦立德树人,建设一流师范”的办学目标,认真落实校党委的决策部署,持续推进后勤全领域深化改革,全面加强后勤综合服务体系建设,以高质量的后勤综合服务为学校实施“三大战略”、推进“三项工程”提供有力的支撑和坚实的后勤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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