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全校师生、离退休职工的日常医疗保健、教学科研、学习生活、饮食供应等综合性服务保障工作。负责两校区家属院居民和公房的物业服务保障;负责图书馆、体育馆、教学楼,宿舍楼,办公楼、餐厅、供热站、劳动实践基地(三坪农场)的运行保障;负责两校区绿化保洁、水电管理以及设施设备维修工作;还负责2所校医院和3家法人公司的日常管理工作。
下设14个部门,其中:
1.行政管理型部门5个,分别为党政办公室、资产管理办公室、安全生产办公室、人事科、财务科。
2.服务保障型部门6个,分别为商业服务部、校园服务部、学生社区服务部、环境绿化服务部、水电服务部、车队。
3.经营型部门1个,即饮食服务部
4.医疗保障型部门1个,即新疆师范大学医院。
5.离退休职工服务部门1个,即离退休职工管理服务中心。
另外,后勤综合服务中心代管3家法人公司,分别是新疆师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供热站;学术交流中心宾馆。
1.党政办公室
(1)执行学校党委和后勤党委的指示规定,协助党委书记做好后勤党的建设工作、协助后勤领导督促各项业务工作的实施、落实情况。
(2)负责后勤综合服务中心年度工作计划、日常工作报告、总结及会议决议等文字材料的撰写工作;负责拟定后勤综合服务中心各类规章制度,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等。
(3)协助执行本部门制度决定、意识形态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等落实情况。
(4)负责后勤各类会议的统筹、组织与记录,并根据需要起草会议纪要和有关文件,及时检查会议精神的执行情况,督查督办各部门工作完成情况,监督检查工作作风、工作纪律等。
(5)负责对外联络、宣传报导,信息的收集与反馈工作,做好上传下达。负责后勤各类宣传平台信息审核发布和信息安全,负责文书档案的管理,各类文件的收发、登记、呈阅批示与督办保管工作。
(6)负责后勤综合服务中心党委公章和行政公章的管理,做好办公设备的使用管理。
(7)负责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收集学校各部门和学院师生员工对后勤服务的意见和建议,处理有关后勤服务的投诉。
(8)严格保密制度,做好各项会议、文件、文书档案的保密工作。
(9)负责后勤纪检、工会和统战的相关工作。
2.人事科
(1)负责后勤综合服务中心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的制定与实施。
(2)负责修订和完善后勤综合服务中心人事管理规章制度,检查各部门人事制度执行情况并提出合理改善措施。
(3)负责根据后勤综合服务中心的发展与目标,制定后勤用人计划及政策,合理编制规划岗位设置及管理。
(4)负责后勤综合服务中心职工职称申报、培训、评审等工作。
(5)负责职工的招聘管理工作,确保招聘计划满足需要。
(6)负责职工绩效考核管理,建立及完善绩效考核体系,根据后勤年度人力成本计划制定各类薪资及福利的方案。
(7)负责职工日常考勤管理、岗位调整、社保变动、薪酬发放审核工作。
(8)负责职工入离职办理、劳动合同的签订、协助处理社保及医保问题、劳动争议及纠纷的处理、人事档案管理等工作。
(9)负责后勤信息化建设规划、实施与维护并提供相关技术支持与指导,配合学校信息管理中心做好中心网络信息安全管理。
(10)做好上级部门和后勤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3.财务科
(1)负责后勤部门日常经济业务的原始凭证初审,审核票据真实性、报销流程完整性及开支标准合规性,定期移交学校财务部门完成终审与入账。
(2)协助后勤各部门编制年度经费需求计划,汇总后提交学校财务部门审核,纳入校级预算统一管理。监控后勤预算执行进度,定期向学校财务部门反馈资金使用情况,预警超支或异常开支。
(3)审核后勤部门经费申请材料的合规性,跟踪资金拨付进度,监督后勤部门执行学校财务制度情况,重点核查合同履约进度、票据合规性。
(4)建立后勤经济业务风险自查机制,定期抽查关键环节,形成报告提交学校财务部门。配合学校审计部门或第三方审计机构,提供后勤经济活动相关数据及资料,协助完成审计整改。
(5)编制后勤部门财务操作指南(如报销材料清单、审批流程),贯彻学校财务制度,减少业务操作偏差。
(6)为后勤部门提供财务数据查询、政策解读等支持服务。
(7)建立与学校财务部门的定期沟通机制,协调解决政策执行、系统对接中的问题。优化后勤与校级财务衔接流程,简化审批层级,提高服务效率。
(8)后勤财务人员纳入学校财务系统统一培训体系,定期参与校级财务政策及技能培训,制定后勤财务岗位考核标准。
4.资产管理办公室
(1)负责后勤综合服务中心固定资产的统计、上报、盘点清查、报废处置等工作。
(2)负责监督各部门新增固定资产的验收。
(3)负责履行后勤综合服务中心固定资产二级管理职责,以及对三级资产管理员的管理工作。
(4)负责后勤年度采购计划的实施工作,包括采购审批、合同审批以及相关资料的存档。
(5)负责汇总编制后勤年度采购计划、维修计划。
5.安全生产部
(1)负责后勤综合服务中心安全生产、安全稳定等方面的整体协调、督促和落实。
(2)负责完善各类安全稳定规章制度,对各部门在执行学校及后勤的各项安全制度、服务标准、行业规范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配齐配好各类消防器材。
(3)负责特种设备和消防安全的监察和督导,对部门员工和新入职员工进行消防知识培训和演练;制定安全稳定应急处突预案。
(4)对后勤各类采购物资的安全、质量实施督查。
(5)负责组织后勤安全稳定研判会和安全工作会议的召开和宣传。
6.校园服务部
(1)负责两校区所有非住宿楼宇内及楼外周边环境的保洁、巡逻检查、值班等工作,为教学科研活动有序开展提供后勤保障。
(2)做好教学楼宇内的教学楼宇教室管理,学生服务及消防、电梯节能监督检查等工作。
(3)做好房屋、设施设备的每日巡查及运行保障报修工作。
(4)做好各类会务场馆(体育馆、会议室、校级展厅、校领导办公室)的会务服务卫生打扫以及寒暑假期间各类培训的接待工作。
(5)负责各类信件的收发及杂志征订。
(6)所有教学楼的固定资产清单、盘查等管理工作。
(7)做好学校及后勤各类其他服务保障工作。
7.学生社区服务部
(1)负责温泉、昆仑两校区学生公寓的保洁、维修,内容小型维保、清洁工作。
(2)负责学生社区的固定资产采购登记与管理。
(3)做好宿舍公共设施设备的基础维护工作。
(4)做好寒暑假期间各类培训的接待工作。
(5)协助党委学生工作部和各学院做好学生公寓文化创建,发挥服务育人作用。
8.商业服务部
(1)负责对学校商业业态进行整体规划;负责对商业用房进行招租,租金收取;负责校内经营性设施、设备的投放进行招租,租金收取。
(2)负责商业经营场所的安全监管,商业用房及经营性设施、设备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
(3)负责处理商业经营活动中的师生投诉,解决学校商业涉及的矛盾纠纷。
9.环境绿化服务部
(1)负责两校区室外保洁和昆仑校区垃圾清运工作;与校内各部门、学院配合做好校园冬季清雪工作。
(2)负责两校区绿化美化工作,包括温泉校区桃山、李山蓄水池的管理。
(3)负责两校区教学区垃圾分类工作。
(4)负责三坪农场的开发与管理。
(5)负责培植苗木,做好学校绿化美化苗圃储备工作。
(6)做好日常垃圾桶、垃圾房附近环境消杀。
10.车队
(1)负责学校教学、科研、办公车辆的调配、管理和监督。
(2)落实安全行车的各项措施,保证车辆的安全营运。
(3)负责车辆维修、维护、保险等工作。
(4)负责车队场地的安全、保洁卫生等管理。
11.饮食服务部
(1)餐饮供应。负责校内食堂的经营管理,制订本部门相关规章制度。为广大师生提供餐饮服务,提供多样化的饮食选择,满足师生需求。
(2)食品安全管理。确保食品采购、储存、加工和供应的安全性,遵守相关法规,定期检查,防止食品安全问题。
(3)成本控制与财务管理。控制餐饮成本,合理定价,确保服务的经济可持续性。
(4)卫生与环境管理。保持餐饮场所的卫生,定期清洁消毒,维护良好的用餐环境。
(5)服务质量管理。提升服务质量,处理师生反馈,持续改进餐饮体验。
(6)员工培训与管理。培训餐饮员工,确保他们具备专业技能和服务意识。
12.水电服务部
(1)负责两校区各单位用水、用电管理、计量复核等工作;负责施工单位用水用电的管理、收费工作。
(2)负责两校区教学区水、电等公共管网设施设备的日常管理、维修、维护和保养,保障水、电正常供应。
(3)负责两校区节能工作管理,包括与校外管理单位的联系与协调,积极争取相关节能改造政策支持。
(4)负责两校区教学区二次供水的管理和水池清洗。
(5)负责两校区小型维修工程和学校授权的各类维修。
(6)负责主配电室和区域配电室的管理。
(7)负责教学区路灯、景观灯和草坪灯等的维修、维护。
(8)负责大型活动的电力保障工作。
13.新疆师范大学医院
(1)为全校师生提供基础性医疗服务保障。
(2)负责常见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校园内常见传染病防控、急危重症院前急救工作。
(3)负责全校师生的常规体检工作。
(4)负责为突发性的公共卫生事件处置提供医疗保障。
(5)负责两校区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老年人慢病管理,健康讲座。
(6)负责校内外预防接种工作。
14.离退休职工管理服务中心
(1)全面负责离退休职工管理服务中心党总支党的建设工作。
(2)负责落实离退休职工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
(3)负责离退休职工活动场地和设施的管理工作,组织养老敬老爱老为主题的各类活动。
(4)负责全校离退休职工关心慰问工作,常规性开展日常走访慰问、节假日走访慰问、离退休职工住院慰问等相关工作,负责做好特殊人群的帮扶和丧葬善后工作。
(5)鼓励和引导老同志、老干部发挥经验优势和威望作用。
(6)做好离退休职工和学校的沟通桥梁与诉求响应工作。
(7)与所属社区共同做好居家养老人员的各类服务保障工作。
(8)组织建设关工委工作队伍,做好自治区关心下一代委员交办的各项工作。
(9)负责建设和维护离退休人员数据库,及时更新信息。
三家公司(法人企业)
1.新疆师范大学学术交流中心宾馆
(1)负责两校区学术交流中心宾馆的生产经营、服务和管理相关工作,负责制定本部门相关管理制度。
(2)负责做好客房和餐饮的生产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等工作。
(3)负责学校各类会议及学术交流的住宿和餐饮等相关服务工作;面向社会提供住宿和餐饮经营项目。
(4)负责学术交流中心设施的维护、维修、改造。
(5)负责部门人员培训和日常管理和教育。
(6)负责学术交流中心的业务拓展工作。
2.新疆师范大学供热站
(1)负责两校区校内和家属区以及部分校外住户的热力供应,保证锅炉安全生产,供热管网及设备的运行、管理和维修。
(2)负责两校区及校外住户暖气费用的收缴。
(3)负责两校区按环保地方要求达标排放,并根据环保法规做相应报备及办理相关手续及证书。
(4)负责两校区安全稳定运行,制定安全标准化、双风险管控、隐患排查。
(5)负责定期对职工进行应急演练及安全知识培训,对生产场所进行安全隐患排查。
(6)负责职工特种行业资格证的监督培训,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的报检校验,使锅炉房能够安全稳定运行。
(7)负责与供暖行业管理部门有关事宜的处理和协调,办理供热行业许可证,保证供热经营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8)负责协调解决用热户的投诉与诉求。
3.新疆师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1)负责温泉、昆仑住宅区和援疆干部楼的物业管理服务工作,包括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2)负责温泉、昆仑住宅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申报、报批、相关居民签字、施工管理、验收等工作。
(3)负责温泉住宅区、昆仑住宅区、温泉教学区、附中观园路分校、附中友好路分校的生活垃圾清运工作.
(4)积极拓展物业公司业务,负责学校东门市场、温泉住宅区幼儿园的物业管理服务工作。
(5)负责物业公共服务费、月租车辆费、临时占道停车费等公共收益的收缴,并代收昆仑住宅区居民水电费、温泉住宅区居民水费。
(6)负责物业所服务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及安全防范等工作。
(7)配合市房产行政管理部门、所属辖区物业办、所属街道、社区等相关部门,参加会议并落实会议要求,解决所服务区域内的投诉与诉求,做好住宅区综合治理的各项工作。
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观景路100号 (邮编:83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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