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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将曹丰刚同志确定为发展对象的 公 示
发布人:柳亚娟  发布时间:2018-03-16   浏览次数:161

经支部委员会讨论,拟确定曹丰刚同志为发展对象。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其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曹丰刚,男,汉族,中专文化,安徽省全椒县人,1969315日出生,1992年9月参加工作,现为安全生产监察部职工。该同志于2015年5月3日提出入党申请,2016年12月13日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为牛建民同志、艾力·热吉同志。

经党支部培养教育和考察,以上同志已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在听取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2018年3月15日讨论,拟确定曹丰刚同志为发展对象。

公示时间从2018年3月15日起至2018年3月22日止(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党员和群众可来电、来信、来访,反映其在理想信念、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时,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党支部将对反映人和反映问题严格保密,对所反映问题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并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

联系人:马莹联系电话:4113602

 

  

中共新疆师范大学后勤服务中心总支委员会

第一支部委员会

2018年 3 月 15 日